詹姆斯休战期间的一些惊人之语再次激起讨论热潮,他在个人博客《球场大脑》上发布的最新文章,更是把“集结”这个敏感议题推向了公众关注的核心。他表明,篮球联盟鼎盛时期的顶级组合并非始于“热火三巨头”,这种格局在更早时候就已形成,比如湖人昔日的张伯伦、韦斯特与埃尔金·贝勒,波士顿凯尔特人的伯德、帕里什和麦克海尔,以及芝加哥公牛队的乔丹、皮蓬和罗德曼,他以此证明自己并非鼓吹集结强援的第一人。

然而,詹姆斯的这番表态引来了不少争议。众多球迷指出,他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“组队”的含义变得含糊不清,试图抹去自己以前行为的痕迹,这种思路让人难以理解。那么,“组队”到底应该怎样界定?

在篮球巨星们尚未形成如今这般紧密联盟的时期,“抱团”这个说法远没有那么广为人知。部分勒布朗詹姆斯的支持者以及一些媒体评论员,常常将任何一支集结了多位超级球星的队伍都称作“抱团”,像金州勇士队、圣安东尼奥马刺队,乃至迈克尔乔丹带领的公牛王朝时期,都曾被如此评价。令人意外的是,勒布朗詹姆斯本人似乎也持有这种看法,并且经常在公开讲话中直接阐述这种观点。

然而,对“集结”的正确认识,就是许多顶级球员为了夺取总冠军而决定加入同一支队伍。比如,1996年的火箭核心三人组、2008年的凯尔特人核心三人组、2011年的热火核心三人组以及2014年的骑士核心三人组球迷网,都是“集结”的典型范例。那2017年的勇士队算不算作“集结”,这个问题是有分歧的,由于只有杜兰特是外来的选手,库里、汤普森和格林全都是队里自己培养出来的球员。

那么,俱乐部内部发掘的选手是否属于“集结”?回答并非如此。比如,皮蓬在加入芝加哥之前仅是初级球员;马刺的“三人组”以及金州的“双枪”和格林,都是组织从选拔中打造,慢慢成为杰出人物的,这和“集结”的内涵显然相异。


确定“顶级球星入驻”的标准,需要考虑两个要素,球员必须达到全明星水准,并且加入队伍时的年龄也很关键。若非全明星选手,便不能称为“顶级球星”。以罗德曼为例,他在加入公牛队之前从未入选过全明星阵容。或许有人会提出不同看法,认为罗德曼是防守方面的杰出人才,但像本·华莱士这样的顶尖防守球员,却多次获得全明星的认可。罗德曼加入公牛队时已经34岁高龄,几乎到了结束职业生涯的年纪,当时马刺队甚至有被解散的危险。假设像他这样的球员都能被称为“巨星”,那么NBA中的“巨星”岂不是随处可见?所以说,罗德曼在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“巨星”行列,他在名人堂的荣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和乔丹的合作关系。
詹姆斯的“结盟”观点需要重新审视,公牛队的三大核心并非真正结盟,原因是罗德曼并不属于顶级球星行列;而湖人队昔日的张伯伦、韦斯特和埃尔金·贝勒则构成了真正的结盟,关键在于张伯伦在连续三年夺得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之后,决定转会至上个赛季闯入总决赛的湖人阵容。

关于凯尔特人的伯德、帕里什和麦克海尔,这一点存在分歧,伯德和麦克海尔都是该队自家培养的球员,而帕里什尽管曾是勇士队的骨干,但在转会到凯尔特人之前,却率队连续两个赛季在联赛中排名倒数第一,倘若这种水平的球员都能被视为巨星,那么骑士在第一个阶段时的拉里·休斯和贾米森,同样可以称作“巨星”。

总而言之,詹姆斯企图迷惑公众,为自己的“联合”举动辩解,这种行为既不合时宜,又缺乏条理,堪称“弄巧成拙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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